党纪学习教育丨警示教育典型案例之工作纪律篇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4-07-01 点击数量:

2018年9月,某省派出工作组到基层视察畜牧业发展情况。时任某县畜牧局局长的张某,为了显示自己工作开展得好,虚报全县牛羊养殖数量。为了应付检查,他指使下级向牛羊养殖户许以好处,统一口径;同时从外地紧急高价购入近百头牛羊,由专人驱使,考察组到哪,牛羊就跟到哪。当地干部群众对此议论纷纷,还有人拍照后上网发帖,造成严重不良影响。

案例分析:张某弄虚作假,欺瞒上级,不如实报告情况不但会误导上级对基层实际情况的掌握,干扰上级作决策出政策,影响上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也会给基层群众造成利益损失,影响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,危害极其严重。瞒报实情背后折射出的是错误的政绩观、权力观,常常还隐藏着滥用职权、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和不作为乱作为的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作风,辜负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,应当受到严肃处理。

条例原文:第一百四十条 在上级检查、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、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,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。

在上级检查、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、报告工作时纵容、唆使、暗示、强迫下级说假话、报假情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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